|
|
 |
|
| 经委机关内设机构与工作职能 |
|
|
|
1、行政办公室
(1)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衔接各职能科室的工作。
(3)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文秘事务、文书档案、保卫、计划生育、机关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公费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等项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印鉴管理及规章制度建设。
(6)管理机关经费,提供资金使用意见。
(7)负责机关生活福利、车辆管理、出勤考核、后勤保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8)组织机关各项公益性劳动等活动。
(9)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和提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2、党委办公室
(1)在书记、分管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系统党委和所属企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3)负责所属企业党组织的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建设及考核工作。
(4)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以及民兵工作。
(5)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制定政治学习、普法学习计划、党员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8)负责检查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案件和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政纪的行为。
(9)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党员干部、职工检举、控告、申诉。
(10)协助经委党组制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党纪教育规划;监督检查党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加强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3、经济运行科
(1)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制定分解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提出完成各项指标的措施,并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总上报。
(3)分析研究工业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业企业)运行态势,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谋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综合分析近期科区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具体调控意见或建议。
(5)调查研究财政、金融政策对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的影响,参与各种涉及工业资金的协调工作,并提出建议。
(6)监控重点企业的运行,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保持健康发展,成长壮大。
(7)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
(8)监测重要原材料市场供需状况,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4、项目管理办公室(科技科)
(1)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制定全区工业经济短期、中期及长期发展规划,并依据规划筛选项目,建立项目库,指导项目建设。
(3)负责全区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督察认证等工作。引导镇(苏木)、街道、科局搞好工业项目建设。
(4)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项目建设统计报表和项目进度汇报等。
(5)负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区项目建设任务(包括经委项目建设任务)指标。
(6)负责技术进步工作,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质量体系认证、新产品开发等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5、招商引资科(行业管理科)
(1)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区委、政府下达的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指标(包括经委招商引资指标)的分解、跟踪、认定、上报等项工作。
(3)负责为新入驻企业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手续、证照等。
(4)了解掌握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收集招商引资信息。确定招商重点及主攻方向,为招商引资提供服务。
(5)研究拟定行业规划,实行行业管理,指导行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引导建立行业协会,负责收集和分析有关信息。
(6)负责行业建设,开展对煤炭市场、小轧钢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6、
企业管理科(资产管理科)
(1)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对企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和服务,总结推广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
(3)负责完成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指标,研究拟定企业改革的措施和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企业实施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及资本经营工作。
(4)指导中小型企业改革与发展,引导企业对外合作。
(5)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办法、措施。推荐有实力的企业积极上市。
(6)指导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
(7)指导企业开展名牌产品建设。
(8)负责解决企改中的遗留问题。
(9)全面了解掌握管理国有、集体资产,并登记建帐.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及相关合同文件手续的起草、办理工作。
(10)负责解决企业产权转让中的遗留问题。
(11)会同国资公司共同追缴企业改制期间尚未到位的资金。
(12)掌握国家参股企业的资金运作情况,确保参股资金保值增值。
(13)负责组织实施所属企业资产转让,股权结构调整(吸纳资金)等项工作。
(14)对收回的资金及时上缴国库。对收回的资产提出变现意见,并负责变现入库。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7、基层事务科(信访办)
(1)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信访、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及时把握信访工作动向,了解和处理信访工作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承担行政答复和应诉案件。
(5)妥善接待信访人员,并作好登记。
(6)坚持原则,以大局为重。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做好稳定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8、人事劳动保障科
(1)在分管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完善本机关人事管理制度。
(3)负责机关公务员的考录、调配、管理和培训工作。
(4)负责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技术等级评定、就业和养老保险等项工作。
(5)负责实施再就业工作,做好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负责人力资源调查,掌握用工信息,为下岗职工和企业用工服务。
(7)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9、综合科(信息科)
(1)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机关行政综合材料的起草、编发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经委信息、工业内部动态的编发工作,并及时立卷归档。
(4)列席有关领导会议,负责记录,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5)负责机关网站管理,及时更新有关内容。
(6)负责机关计算机的网络维护。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
|
|
 |
|